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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与视知觉         ★★★ 【字体:
汉字与视知觉
作者:臧克和    文章来源:网友提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2-8

 

结构的整体性——汉字与视知觉

 

 

华东师范大学 臧克和

 

 

 

 

    【摘要】基于汉字基本属性,汉字视知觉规律,构成汉字认知领域研究的基本问题。汉字的认知特征,是结构整体性感知。就功能层次而言,汉字形体标记区别音义,是基于结构整体的规定。结构成分之间相互依存,相互规定,离开了结构整体联系,部件成分的功能则是无法实现的。汉字认知的关键是符合认知实际的分类问题,符合汉字认知实际的基本作法是:首先筛选出符合历史汉字发展实际的最基本的形体结构单位,然后逐级进行组合构件的结构单位认知。在这个过程中,始终强调结构成分之间的关系。就这个意义而言,汉字结构分析,正是为了更好地遵循结构整体性认知规律。

    【关键词】汉字  结构  整体  视知觉

 

              

                           一、视知觉与汉字认知

 

    在人类所有参与认知的感官当中,视觉认知总是处于获取信息主渠道地位。这个关系,在汉字系统中体现得尤其充分,到眼即辨。例如,按照各种感官分类得到的“目部”字所占突出比例,以及“目部”字在使用过程中的高频率。通过历史汉字资源库,可以方便地比较诸如眼耳鼻舌等感知渠道所占比重。《说文解字》(以下简称《说文》)目部贮存119字;耳部只收录33字,鼻部仅收5字,连自部共收7字;舌部仅存3字,连甘部共有8字。《玉篇》积累了基本的楷字,其中目部发展为302字,耳部89字,鼻部23字,舌部9字。在感官表现中,尤其突出的是视觉,这与汉字字符串所记录的语言事实也是相对应的。下面是最简单的例子:诉诸言说的,也使用视觉表现字,如“讲明白”、“瞎说”、“瞎讲一气”;诉诸行为的,使用视觉表现字,如“瞎撞”、“瞎胡闹”、“瞎指挥”、“盲人摸象”、“坐井观天”、“盲目乐观”;诉诸心理,使用视觉表现字,如“黯然失色”、“赏心悦目”、“眼中钉,肉中刺”,“心灵窗口”,总归是眼目;体现智力活动,也使用视觉表现用字,如“眼明心亮”、“明察秋毫”、“明智”、“一叶障目”;诉诸味觉,也使用视觉表现字:“黑甜”、“色香味”;诉诸听觉的,也要突出视觉的参与,象“听得见”与“听不见”,“百闻不如一见”,“耳听为虚,眼见为实”;连文字表达效果,理想的境界也是“状难写之景如在目前”,等等。过去研究语用学的人喜欢讲“通感”,其实还是停留在较为笼统的概括上面。

    汉字的基本属性主要体现在结构形体,这是不需要讨论的。尽管研究汉字性质的人试图表述得全面些,比如有的文字学者将汉字说成是记录“语素—音节”文字体系,或简称为“意—音”文字体系。但是,对于初学者尤其像以汉语作为第二语言认知习得的西方人接受汉字过程来说,汉字的记音功能几乎是无从谈起的。所以,我们经常接触到的是关于汉字诉诸视觉的“以形表义”的表述,而不是什么诉诸听觉的音响形象的说法。汉字“以形表义”,是就其功能属性层次而言的。其中的“义”,在认知水平上是存在相对性的:比如对于汉字学专业的工作者跟对于一般学习使用者来说,其表义程度是存在差别的;同样,对于以汉语为母语的学习使用者跟对于西方学习使用者而言,所谓表义程度又是大相径庭的。至于其中的“形”,则无论对于哪种情况的学习者使用者来说,都是一种客观存在,即汉字系统是由基本趋于方圆形的块体构成。有形有象,在认知领域,首先诉诸视知觉范围。基于此,不论中西方汉字学习者使用者,首先都会遇到一个诉诸视知觉的汉字形体问题。汉字形体属性,决定了视知觉在汉字认知活动中的重要地位。可以说,汉字视知觉规律,就是汉字认知领域研究的基本问题。

    汉字认知研究,要综合汉语文字学、认知心理学、认知语言学、计算语言学、包括脑神经功能思维科学等相关学科,要在汉字结构形体学领域开展多学科交叉研究。关于“视知觉与汉字形体结构”,这里主要讨论的是:遵循视觉识别规律的结构分类和结构分析问题,即结构整体性原则问题。

 

 

                二、特征,结构整体性感知——汉字视知觉结构分类

 

 

    通常所说的“汉字构造理据”,实质上是指汉字结构跟所指事物、所体示的观念意图之间建立的一种“三角关联”。不同类型的汉字结构,关联的紧密程度是不等同的。汉字认知的关键是符合认知实际的字形分类问题,符合视知觉规律的分类标准就在于这种关联的紧密程度。

    汉字的基本属性是依靠形体结构表义。许多汉字教学工作者都比较注意汉字结构分析,以此来作为汉字教学的帮助手段。但是,这里所说的结构,应该是指感知的整体,如果能够进行结构成分的解析,至少已经完成认知阶段,也就是已经进入认识的高级过程,而不复是一般认知水平。根据这个关系,我们会发现人们讨论的许多所谓“汉字认知”问题,基本上都不属于一般“认知”阶段。当然,这里是就一般认知程序而言的。一个汉字结构的真正认识,不论是古文字还是现代汉字,往往要经过从整体到部分、从部分到整体的循环往复过程。不过话说回来,就一般认知程序而言,这里的所谓“部分”,也是业经被作为认知整体接受过的。

    实验证明,汉语为非母语的学习者认识汉字时,是整体性感知的。所谓整体感知,也就是首先接受整个汉字结构,这在思维科学领域叫作“完形”。[1]视觉观物,其一般程序被描述为:观物之初,得其大体(mood of perception,tertiary qualities);注目熟视,遂得其细节之实象,如形模色泽(primary and secondary qualities)。[2]基于此,对于汉字认知过程来说,这里首先碰到一个问题就是:汉字整体结构分解之后,对于认知者来说,首先是急于将被破坏的“完形”恢复起来,也就是将不完整的形状恢复到“完形”的认知努力。掌握这一视知觉认知模式,理论上,可以有助于汉字认知学习过程建立起“成分功能基于结构整体规定”的观念。实践上,通过不失时机地分析汉字结构的部分与整体关系,通过突出整体结构特征,可以帮助学习者建立起关于汉字结构认知的稳定联系线索。

    根据符号学“语义三角”结构关系,汉字结构与所体示事物、所代表的观念意图之间建立的“三角关联”可以图示为:

 

     构造意图

         

汉字结构→ 所指事物

 

    在一般汉字构形层面上,“同构”关联(具有相同的结构关系)[3]是揭示汉字构形表词比较易于建立与观念、事物之间的联系。比较印欧语系的记录符号,汉字自具的结构关系,比较容易实现与所表示的词、词所指称的事物,以及由此所传达构造意图关联;一般说来,这正是汉字的易于掌握之处,也是难于操作的所在。说其易于掌握,实际就是感觉上易于实现上述关联,人们认知意会的参与来得比较直接。然而其难于操作的关键也正在这里:人们的认知一旦接受了这一系统,如果要离散其中已经实现的联系,则是比较困难的。一难一易,对立依存,同在汉字一体,这是汉字系统的基本认知特征。

    然而,不同类型的汉字结构,“同构”联系的紧密程度是不等同的。汉字认知的关键是符合认知实际的分类,符合视知觉规律的分类标准就是“同构”关联的紧密程度。基于此,我们曾经按照视觉形象抽象等级将汉字结构划分三类:图画类汉字视觉形象、记号类汉字视觉形象和除此之外的一般符号类汉字视觉形象。

 

    (一)记号类汉字视觉形象

    在记号类汉字结构中,“同构”联系的紧密程度是最低的。通过记号类汉字与“视觉意象”关系的分析,可以反映出作为记号类汉字的某些特质。

    根据学者们关于视知觉思维的研究,所谓“视觉意象”,最简单的定义就是位于“实际事物”与“抽象模式”之间的一类视觉形象。这样看来,意象的特征就在于它的“中介性”。换句话说,意象在揭示世界联系时,既可超越“实际事物”领域,又可以让位于那些专门再现事物的领域。[4]视觉心理学研究表明,要是一个意象仅能够代表某种特定的内容,但又不能反映出这种内容的典型视觉特征时,它就只能作为一种纯粹的记号。从严格的意义上来说,还无法找到一个只能作为记号而丝毫不具有其它视觉功能的视觉形象,因为凡是一个视觉形象总要带点描绘性的品质。代数中使用的那些字母,有可能最接近于纯粹记号,但即使这种记号,也有自己的形象,因而多少能起到点再现或象征的作用。从另一方面说,记号自身也有特定的形态,只不过这些形态不象绘画那样仅为了再现事物,而是一种由自身的功能所决定的完全不同的形态。假如某种意象被选择来作为一种记号,它就只能作为一种间接的媒介作用。因为它的作用就是使人看到它就想到它代表的内容。这就是说,记号与它代表的东西之间在形态上并不相似。因此,它自身不能作为思维活动赖以进行的媒介。[5]西方学者所讨论“记号”类意象,基本上是依据西方语言的记录文字。相形之下,汉字系统中的“记号”类型就更为复杂些。中国古文字学者曾经作过如下的分析:在文字产生之前,除了一般的文字画之外,人们还曾使用过跟所表示的对象没有内在联系的硬性规定的符号,把这种符号用作所有权的标记,或是用来表示数量或其他意义。一般文字学者归结记号字的特点是:其字形跟它所代表的词没有内在联系,比较难认难记,不容易被人接受。[6]虽然汉字里的数字类像一、二、三、亖等似乎较印欧语系中的文字像英语的基数词onetwothreefour等给人们的视觉意义来得更为直接些。但是,如果缺少其它背景(当其诞生之际,则总是与具体的事物相联系),我们同样不知道它们代表一、二、三、四个人,还是几个其它什么物体。就是说,汉语数字,仍然不外是起一种间接的媒介作用,与它们所代表的物体之间在形态上毫无相似之处,也因此同样不能作为视觉思维活动进行的媒介。上述分析,可以看作是有的学者概括的记号类汉字“难认难记,不容易被人接受”视知觉认知特征的一般说明。

 

    (二)图画类汉字视觉形象

    在图画类汉字结构中,“同构”关联的紧密程度是最高的。一般文字学研究者认为,汉字的发生,与图画存在比较直接的关系。儿童认知发展过程中语音、图像和文字的对应关系的调查研究,成为认知语言学的重要课题。有人曾经将直接来源于绘画的汉字类型称为“文字画”,也就是类似文字的那部分图画。考古发现,在整个汉字体系中,至少有一类汉字是可以作为“图画类”视觉意象来看待的。随着大量考古发掘,这部分汉字的发生学研究意义越来越丰富。就结构类型而言,这部分汉字主要就是通常所讲的“象形”程度相对较高的一类。视知觉心理学的研究关于这类意象的定义为:意象用于描绘事物,而当它描绘的事物在抽象性方面低于这一意象自身时,这种意象就成为这些事物的绘画。作为绘画的意象,总是捕捉所描绘物体或事件的某些有关性质,加以突出或解释,因为绘画不同于忠实的复现。上述定义并非表明“图画意象”不需要抽象,一幅画总是要比它再现的实际事物抽象,而且“抽象”乃是绘画用以解释所画物体的一种手段。[7]

    关于图画类意象的汉字结构抽象程度,也就是从图画类文字与所记录的词、表达的意义关系来看,这三者所建立的“同构”关联,应是比较紧密的那一类。

 

    (三)符号类汉字视觉形象

    整体上总是晚于上述两类产生;但在数量上则占了全部汉字的相当比重,以至于人们习惯上笼统称汉字也是一个“符号系统”。在某种程度上,当且仅当符号性意象在一种文字系统中大量出现,并且占了决定性地位之际,就意味着该文字已形成完备的体系了。基于此,我们分出上述两类汉字之后,主要来讨论符号意象类的汉字。

    视知觉心理学研究表明,当意象作为符号使用时,它的抽象性一定要低于符号所暗示的东西。换言之,一种符号必须能为某一“类”事物或某一“类”力的作用方式赋予具体的“形状”。意象本身当然是一种特殊的事物,而当用它代表某一“类”事物时,它便具有了符号的功能。视觉思维原则是,任何“标本”或标本的复制物,只要用它代表该“类”事物,就成为一种符号。[8]像合体字作为符号意象的例子,我们可以举出“牛部”一类字来观察。构成牡、牝、牧、牲、牢等字的“牛”符,从商代甲骨文反映的时间层次来看,实际上存在与马、羊、鹿、豕甚至包括犬等字符互换的关系。换言之,在有关牛部的合成结构里,牛符其实是代表着当时的“动物类”的。由“种”到“属”(即“类”)的过程,传达出汉字符号化的程度。如果说“牛部”反映的是某一时间层次汉字的符号化程度;那么,下面观察的“口部”一类字在历代字汇中的贮存情况,则体现出汉字符号化的历史:1、与构成音响的材料发生联系,《说文·言部》“谐”从言符,《玉篇·言部》替换作龤。2、与口部相关的感官发生联系,《说文·口部》“舌”从口符,《集韵·末韵》记录为“古从甘”。3、与口部运动发生联系,《说文·口部》“呻”字从口符,《广韵·真韵》记录作从欠符,欠就是口形的张大。4、与有关物质发生联系,《说文·口部》“唾”字从口符,异体构造从水。5、与引发口部运动的有关材料发生联系,嗜字从口构造,《广韵·至韵》异构将口符换作酉符。6、与发生音响的有关动物相联系,嗥字从口,《说文·口部》的异体又将口符换作犬。7、与口部发出物理音响意义发生联系,吟字从口符,《说文·口部》著录的异体作从音今声构造。8、与内在心理行为发生联系,“哲”字归口部类,《说文·口部》保存的异体替换从心符构造,《古文四声韵》所贮存古文又换成了两个或三吉符,等等。上述分析表明,那类介于抽象程度较高的记号类汉字和抽象程度较低的图画类汉字之间的符号类汉字,合体字构成其主体。对其构成进行分析,有必要进行单字与部件的区分,即单字和偏旁并不是同一层次上的概念。否则,就难免在汉字认知问题上导致逻辑学的混乱。作为形符即合成单字的构形成分,参与到复合后的整体结构之中,该形符就不再是一个单字的身份。它在参与构形的过程中,必须再次舍弃作为单字的具体特性,而进入到更大的义类即它的上位概念里去。否则,像攴能参与到“教”字的组合,就无法进入“牧”字的结构:二者不类,不能纳入到新的义类组合关系之中。逻辑学里种概念要扩大外延到属概念,必须舍弃一些内涵。作为单字,一旦获得作为义符的资格,也就等于是又抽象了一次;进入义符构形过程中的“单字”,较之原先自足的单字,具体内涵减少,而涉及外延扩大。基于此,作为“自足单字”与充当“义符单位”,二者虽然仍旧使用同一符号,但其功能意义却已经不属于同一层次。有的学者探求文字本义,似乎认为字义越具体才越像本义。其实,本义并非意味着具体。

    应该说明的是,上述分类仅仅是基于视知觉对于文字结构形体一般认知倾向性的大致相对划分,并不能对应严格文字学意义上的形体结构类型分析。有的比较文字学研究者提出文字的视觉分辨率问题,实际也涉及到基于视知觉的分类:符号形体差异越大,其特征越鲜明,对大脑的刺激越强烈,视觉分辨率也就越高;符号差异的程度由笔画的形式、笔画的组合方式和笔画的密集程度三个因素来决定。[9]

 

                三、功能,结构整体性实现——汉字视知觉结构分析

 

    关于现代汉字的结构性质及其认识,国内外部分汉字教学研究者,将形声结构中的声符部分所能标示的音值,跟整个形声结构的音值进行系统测查对比,试图重新认识汉字结构的表义还是表音的性质。我们曾经指出,在形声结构中,离开声符和形符任何一边去分析各自的功能特点、范围大小,实际上都是一件困难的事情。形声结构中的声符和形符,各自的功能,都是在相互依存、相互对待的结构关系中实现的。形符和声符的作用,就是通过“结构对立”,使字形结构意义得到区别。通过这种区别,使得我们习惯上所说的表音表义即音义对应关系得到确证。这种从“结构对立”着眼的说明,是符合实际的。至于现在基于计算机处理的需要,进行的字符分类、结构拆分,更多地则是考虑技术层面上的问题。

    我们不妨这样来考虑问题:对于一个开始接触汉字的学习者来说,他的视知觉接触到一个形声结构,首先能否进行分析?其次能否认识其中各个结构部件的功能?这些恐怕都谈不到。他首先所能认识的,只能是整个形声结构形体,进而了解形体跟所标记音义的关系,然后再逐步注意到其中有些构成成份跟整个结构的读音有些联系,甚至开始出现“读半边”的现象。最终熟悉到一定程度之后,就会分辨哪些部件在结构中始终处于基本相同的位置,在结构合成中的分工对应也比较固定,于是就集合出来经常处于形符位置的部分和经常处于声符位置的部分。这种集合的结果,等于是暂时地将各个构件的功能从结构中分离出来。分离的方便之处,首先就是使得整个形声系统内部的组织结构的观察分析变得比较直观。视知觉既然突出整体性认知,那么,在运用结构分析偏旁拆分手段进行汉字教学过程中,强调结构整体联系。汉字形体标记音义,是基于结构整体的规定。结构成分之间互相依存,互相规定,离开了结构整体联系,成分的功能是无法实现的。例如,形声结构的声符和形符各自的功能,都应该放在形声结构关系当中才能准确界定:着眼于声符,声符所提示的语义联系是抽象的,所对应的是有关属性等方面的,例如学者们喜欢提到的“戋”作为声符的例子。从这个角度说,声符对应的范围似乎更加广泛一些。但是,这其实是将有关从戋得声构造所记录的词义系统归纳的结果;没有所记录的词群,这种所谓的抽象意义是不存在的。所以,着眼于声符,配置形符,体现的却是跟语音的对应(如以“斤”为声符,组合“口”符,构成“听”字,才使得“听”的语音个性化)。同时,着眼于形符,配置声符,体现的则是跟所记录的一种特定语义的对应(如“氵”上加“斤”为“沂”,使得“沂”的专称义得到落实);没有声符的合成,形符所对应的也只能是一个基本的范围。而且,这个基本范围也是大致的划定,并没有严格的界限。参见上面关于“符号类汉字视觉形象”。

    历史汉字发展到今天,现代汉字结构是否还属于表义文字?或者在多大程度上还属于表义文字?我们认为,现代汉字结构本身所具有表义性质与能否表义,这是互相关联的两个问题。对于一种文字体系有关属性的认识,参与比较的对象的分类是至关重要的。比如,对于以汉语为母语的语言使用者的调查,和对于以汉语为非母语的学习者的调查,两者对于汉字结构表义的认识和回答肯定不会一致。同样,对于一个长期从事汉语言文字工作的人,跟对一个学习汉语不久的人来说,他们对于汉字结构本身所具有的表义性质的认识也是大相径庭的。对外汉语教学的实践表明,即使现代汉字结构中最具象形特征的部分,在一个初学汉语者面前,也已经很难说得上有多少表义功能得到实现。对于一个熟悉汉字结构历史演变的专门研究者来说,正因为他非常了解像简帛文字那样的形体结构变异,也不会贸然遽断隶变楷化结构中的某一部分专门是用来干什么的。但是,我们是否由此就得出现代汉字结构不再属于“表义文字”的结论呢?在回答这类问题的时候,就要区分我们是在回答汉字结构本身的表义机制,还是回答汉字结构能否表义的功能。前者是就汉字结构内在机制而言,是客观存在的;后者则是就汉字结构系统呈现功能而言,是因人而异的。只要是汉字尚未改变以形体结构标记区别汉语单位音义关系的格局,汉字结构的表义机制就是一种客观存在。

    现代汉字结构是否还适应一般视知觉规律考察?这是汉字结构变化所带来的与认知相关问题。隶楷汉字结构的认知,有待于汉字系统中的部类联系。隶楷阶段字形变异的基本规律,整体上呈现为字形结构理据弱化。弱化的一个明显反映,就是偏旁趋于记号化与偏旁混用。由此导致偏旁区别性降低,对于部件的理解,要依赖文字系统部类联系。如“水”变成了氵,只有回到水部构成的字系中,才能认识,像“江湖河海沐浴灌溉”等等。偏旁部件的构造意图的认识和理解,离不开整个部类结构关系的通贯和联系。

    基于上述结构和功能两个层面,比较符合认知过程实际的基本做法是:首先筛选传授基本形体构件单位,然后进行基本构件组合的结构单位认知教学。这个过程中要分清基本结构类型,例如优先进行平面结构类型的认知,也就是只包含一个层级的结构类型,然后再考虑层次结构类型的认知,也就是包含两个乃至两个以上层级的结构类型。在上述从基本构件到平面结构,再到层级结构认知过程中,则始终强调结构成分之间相互规定的关系。就这个意义而言,汉字的结构分析,正是为了更好地遵循结构整体性认知规律。

    要之,就汉字与视知觉而言,汉字认知结构整体性原则涉及了这样两个层次的意义:一,视知觉认知规律是整体性感知的,汉字认知也是从结构整体出发的。二,汉字结构成分的功能是基于结构整体的规定,同一结构内部成分之间相互依待;即使分离出来的结构成分,事实上在另外的场合业已经过了整体性认知过程。

 

    本文是在20058月德国美因茨大学“西方学习者汉字认知研讨会 ”发言基础上修改而成。本调查研究属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唐宋字书收字时间层次研究》课题。文字数据,来自华东师范大学中国文字研究与应用中心有关课题组研制《历史汉字资源库》。

 

参考文献:

[1]臧克和.汉字取象论[M].台北:圣环图书有限公司,1995.该书有关视觉思维文献及术语,引自Rudolf Arnheim.艺术与视知觉[M],中译本.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

[2]钱钟书.管锥编[M].北京:中华书局,1979.1卷第71.

[3][1].

[4]Rudolf Arnheim.视觉思维[M].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1987.中译本第215216.

[5][4].

[6]裘锡圭.文字学概要[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34.

[7][4].

[8]Rudolf Arnheim.视觉思维[M].中译本第218219.

[9]许寿椿.文字比较研究散论[M].解志维.汉字和汉语拼音的具体比较[A].北京: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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